中创新航因诋毁宁德时代被执行222万

6月11日,盖世汽车获悉,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中创新航(03931.HK)未履行致歉义务,宁德时代(300750)申请强制执行,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判决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4月,该公司已因此案被执行2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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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宁德时代官网

据悉,自2021年起,宁德时代陆续针对中创新航提起多项专利诉讼,索赔总额一度超6亿元,涉及 “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 等多方面专利。

2023年2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就 “正极极片及电池”“锂离子电池” 两项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均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总计赔偿5710万元。但后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该判决,并驳回宁德时代的起诉。而围绕 “集流构件和电池” 的发明专利诉讼,中创新航也曾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2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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